1. 純域名的 NFT -> 可交易 = 就是一個 Token 2. 域名 NFT + 靈魂綁定代幣(Soulbound Token,SBT) -> 不可交易 = 真實的 DID 分散式數位身份是由許多身份屬性,比如用戶的資產、憑證、瀏覽記錄、交易記錄、行為記錄等鏈上鏈下數據組成,用戶可以通過自我掌控的私鑰進行數位簽名來證明這些數位資產的所有權。 目前,分散式數位身份與數據資產治理逐漸形成兩套標準路徑:W3C DID 和以太坊 NFT。一方面,狹義的 DID 是指由 W3C 推進的 DID 體系,是數位身份的一種表現形式。這種標示不僅可用於人,也可以用於萬事萬物,包括一輛車、一台機器、甚至是一種演算法。另一方面,NFT 也可作為數位身份的鏈上表達形式,同時 NFT 也讓數位身份變成了一種「數位資產」。目前,海外公鏈生態以域名系統作為主流數位身份落地應用。例如,以太坊生態的 ENS、Polkadot 生態的 PNS、Nevous Network 生態的 DAS 等。這些域名系統通過提供全局唯一的、可讀性強、可記憶的域名,來方便用戶相互認知以及交互應用,並且為聚合多地址到同一數位身份下給出了可行路徑。 ENS 的域名型態為「xxx.eth」,W3C DID 的標示為「did:method:xxxxxx」,且 W3C DID 不一定必須基於區塊鏈。
Author: Deus
2022/10/1 – 中山大學教授 Lami NFT 平台操作
今天至高雄國立中山大學西灣學院講授 Lami NFT 平台介紹和操作教學,學生和藝術家的組合(老少配),形成微妙的奏鳴曲,也初步讓大家知道如何將自己的創作藝術品變成為 NFT,並有一個公開透明的販售和版稅收益管道。
2022/9/21 – 台北女子圖鑑第一集 我出沒
嘻嘻~~終於看到我的身影了~~ 哭哭 真模糊~~這就是台灣表演藝術的一環 繼『聖人大盜』區塊鏈商戰電影後再次出現在螢光幕前,望您安好 https://youtu.be/WZlR0KPngDY
2022/8/27 – Meet 大南方介紹 Laleverse
近期到高雄展覽館做創業家 Roadshow,也算達成人生的一個里程碑,有集團資源的區塊鏈新創公司,是否能走出目前新創/幣鏈圈熊市的困境,也只能待時間考驗了~!
風箏十年復刻版MV|2022原班人馬大合唱
近日 ETH 下滑紀念 – 滑鐵盧戰役
穩定幣 DAI 項目方 MakerDAO 12日 (台灣時間13日) 於以太坊區塊鏈上金庫所屬地址發生了大額度的 ETH 交易,據以太坊開發人員 mariano.eth 說法, MakerDAO 透過 oasis.app 出售了 65,000 枚 ETH,交易均價為 US 1,155,用來償還日前借出的 DAI 債務,同時在 Oasis 上面產生了約 US 15 萬的手續費。 同時近期也有 stETH 的脫鉤事件,stETH 是什麼呢?stETH 其實就是 ETH,只不過是通過 Lido 參與了 ETH 2.0 質押的 ETH,stETH 相當於一個抵押證明。 因為這些質押的 ETH 在 Ethereum 2.0 Merge 成功 (大概率今年8-11月份) 之後6個月內 (也就是明年2-5月之前) 無法贖回,所以 Curve … Continue reading 近日 ETH 下滑紀念 – 滑鐵盧戰役
DAO 的合法組織結構
DAO 法人實體建議:UNA、LLC、LCA 參酌美國法律制度和台灣的對比: UNA (Unincorporated Nonprofit Association) - NGO 或非營利組織型態,類似台灣的社團法人性質。 LLC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最常見的一般公司法人形態,即台灣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LCA (Limited Corporate Association) - Foundation 基金協會型態,即台灣的財團法人性質。 如有需要招攬投資人募資的話,投資型 DAO 可能最好定位為 LLC,就像許多現有的投資俱樂部機構一樣。 收藏家、社會或慈善性質 DAO 最適合作為 LLC 或 UNA 開始,這取決於它們的社會自適應性。 合作社和集體 DAO 可能會考慮 LCA,這是一種適用於許多現有合作社和基金會的形式。 在確定 DAO 的法律實體時,現有既存法治類似物的框架是一個很好的起點。目前來看,許多 DAO 可以從註冊為法人實體中受益匪淺,這可能會為 DAO 成員提供有限責任保護,並為 DAO 提供納稅和與第三方簽訂合約的能力,也較不會被刑事局、國稅局、金管會等監管單位盯上。 附上 a16z 的 DAO 調研報告:dao-legal-framework-part-2
DID 應用仍待需解決的3大問題!
目前 DID 的發展依然處於早期探索階段,有不少關鍵的問題仍然需要 Web3 建設者們去探索。現看到的問題有其三,這也是我所需要面對和解決的。 其一 - 是 DID 的產品形態之爭 DID 會像 Unipass 那樣,朝 Web3 的入口方向發展,與錢包領域相融合?還是會作為承上啟下的樞紐,提供對使用者真人鑒定、信用評分等協定介面,服務於各種上層應用?還是還是短期內更偏向於和 Web2 各平台的融合,透過「與 Web2 共存」的方式來強化認證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也許這三條道路會是相互交融的,甚至也許還可能有別的道路,這些目前都還沒有答案。 以現在對 Metaverse 的想像,傾向於發展成為 Web3 的入口 - 畢竟在大眾使用者的想像中,總需要一個盡可能簡單、全面的「入口」。當前類似於 Metamask 的錢包在全面性上做的遠遠不夠,而聚合類的 DID 或許是一個方案。Web1 的入口網站、Web2 的搜尋引擎都印證了這一點。 其二 - 是關於「數位人」與「真人」之爭 Web3 應用的服務方到底應該是鏈下的真人,還是鏈下真人在數位世界中創建的鏡像?後者似乎更加符合 Web3 的理念初心,但從 Web3 的全球監管合規化和大眾普及角度考慮,真人的驗證或許將是難以避免的。 未來不排除這兩者有共存的可能:經過真人認證的帳號將在 Web3 世界中享有更多的權利,但純粹的數位人依然也會被接受,Web3 和 Web2 會共存一段時間,彼此交融、合作、競爭。 其三 - 是關於隱私保護的問題 隨著各種認證、評分的增多,甚至是真人鏈下資訊的綁定,總有一些資訊使用者是不希望暴露在區塊鏈上、可被隨時查看的。當然,使用者也不會希望這些資料放在中心化資料庫裡,這樣就失去 … Continue reading DID 應用仍待需解決的3大問題!
DID 的劃分和代表項目
Metaverse、Web 3.0、DAO 的基礎建設 - DID,這是我關注的大事!!來看看現今的發展趨勢。 Amber Group - 全球頂級的 crypto 金融服務商,於2021年11月勾勒了 DID 的生態系統,詳見下圖: 在這幅圖中,DID 位於 Layer3,處於整個生態的樞紐位置。在 DID 的上游,是 Layer 1 - 共識標準層和 Layer 2 - 基礎設施。 而當前的 DID 專案可以大致劃分為四類:鏈下身份認證類、鏈上身份聚合類、鏈上信用評分類、鏈上行為認證類。 鏈下身份認證 將鏈下的真人身份資訊與區塊鏈上位址綁定,是一個看似有吸引力的解決 Web3 身份問題的方案:假設一個人畢業於史丹佛大學,曾在 Google 當工程師,在矽谷有兩套房子。如果上述資訊能夠得到認證而與這個人持有的一個位址綁定,那麼這些鏈下的榮譽和財產也將為他在區塊鏈上的社交、借貸等各種活動提供加持 - 比如他想認識史丹佛的校友,抑或是他希望進行一些抵押率、利率相對較低的借貸行為。 然而,現階段如果想要做資訊層面的綁定驗證,是相當困難的。這其中最關鍵的原因,在於這些鏈下行為無法在區塊鏈上得到驗證,進而使得其審核依賴於中心化機構。比如想實現一個簡單的工作單位認證,都需要這些工作單位配合上鏈進行審核操作,考慮到當前 Web3 的大眾普及率和上手門檻,這對於專案的推廣是相當困難的;更進一步的,如果要做工作中的專案經歷認證,更是為審查困難、串謀作弊提供了可能 - 畢竟這些東西都不在區塊鏈上。 因此,希望挑戰鏈下資訊驗證的專案寥寥無幾。在 A16Z 去年11月的文章中,提到 Violet 專案在做這方面的嘗試,不過其官網仍沒有其具體方案的展示。既然如此,現在涉及到鏈下身份的 DID 專案,更多的側重於「唯一真人身份綁定」。這還是有比較成熟的技術方案的,那就是視訊人臉辨識。 BrightID 是真人身份驗證的代表性專案,目前其已有超過5.7萬名使用者。使用者需要預約 zoom … Continue reading DID 的劃分和代表項目
談 BAYC 的模糊權利開放,到 Otherside 的版權規則明朗化
官方 BAYC 無聊猿藏家的權利敘述 BAYC 創建公司 Yuga Labs 在網站說明其版權的開放性,官方表示,一但藏家購買該 NFT,則完全擁有它,包含藝術創作內容。三條文其一,它使用了「completely」(完全地),概括性地描述了所有「ownership」(所有權)。 'i. You Own the NFT. Each Bored Ape is an NFT on the Ethereum blockchain. When you purchase an NFT, you own the underlying Bored Ape, the Art, completely. Ownership of the NFT is mediated entirely by the Smart Contract and the Ethereum Network: at no … Continue reading 談 BAYC 的模糊權利開放,到 Otherside 的版權規則明朗化